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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北元化工集团盐井监理项目签定
  陕西煤田地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  发布时间:2012-04-26
     2012年3月20日,我所与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就该公司100万吨/年聚氯乙烯循环综合利用项目盐井钻井工程监理合同签定。
    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18日,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十户民营企业合股组建,股本金为16.8亿元。陕西北元化工100万吨/年聚氯乙烯循环综合利用项目是2008年4月28日开工建设,总投资80亿元。主要建设装置包括:100万吨/年聚氯乙烯、80万吨/年烧碱装置,4×125MW抽气式直接空冷汽轮发电装置,240万吨/年工业废渣水泥装置。项目于2008年4月份全面开始建设,一期50万吨/年聚氯乙烯及配套热电、水泥装置已于2010年11月10日投产,二期计划2011年年底投产。届时,公司可年产PVC110万吨、烧碱88万吨、水泥240万吨,年可直接转化原盐165万吨、电石165万吨,间接转化原煤600万吨,并可引导产生一批PVC上下游企业,促进地方煤炭、电力、运输、服务等相关产业迅猛发展,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     我所此次承担的是该项目厂界内二阶段盐井钻井工程施工监理,共六对盐井,总投资约8000万元。监理范围包括协助发包人编写开工报告;审查承建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,发布开工通知;督促承建单位建立、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,并监督其实施;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、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,并督促其实施;参加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,审查设计变更;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的分包单位;复核已完工程量,签署工程付款证书;检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、半成品、成品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,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监控;监督承建单位严格按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,控制工程质量,重要工程要督促承建单位实际预控措施;监督工程施工质量,对隐蔽工程进行检验签证,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;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,及时提出调整意见;调解合同纠纷和处理索赔事宜;督促检查文明施工;组织工程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,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;保修期阶段的工作;协助组织和参与检查项目正式运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;对保修期间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,参与调查研究,弄清情况,鉴定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,并监督保修工作;协助建设单位审定系统开车措施,监督试车环节中技术、安全措施的贯彻等。
     合同签定前,我所已安排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开展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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